日本加密貨幣稅務指南 2026:雜項所得、分離課稅改革與申報

2026年3月15日15 分鐘閱讀dTax Team

日本目前如何對加密貨幣課稅?

日本根據所得稅法將加密貨幣利得作為雜項所得(雑所得)課稅。這意味著加密貨幣利潤加入您的總收入,按最高可達 55% 的累進稅率課稅 — 由 45% 的國稅和 10% 的住民稅組成。日本目前不將加密貨幣視為資本利得。稅務年度從 1 月 1 日到 12 月 31 日,年度報稅表(確定申告)必須在次年 2 月 16 日至 3 月 15 日之間提交。

日本加密貨幣所得的累進稅率

由於加密貨幣利得歸入雜項所得,適用日本的累進所得稅級距。加上固定的 10% 住民稅(住民税),有效稅率為:

應稅所得(日圓)所得稅率含住民稅
最高 ¥1,950,0005%15%
¥1,950,001 – ¥3,300,00010%20%
¥3,300,001 – ¥6,950,00020%30%
¥6,950,001 – ¥9,000,00023%33%
¥9,000,001 – ¥18,000,00033%43%
¥18,000,001 – ¥40,000,00040%50%
超過 ¥40,000,00045%55%

這意味著擁有 ¥50,000,000 加密貨幣利得的高收入交易者,超過 ¥40,000,000 的部分面臨 55% 的最高稅率。相比之下,傳統股票和證券利得按固定 20.315% 課稅。這種差距多年來一直是日本加密貨幣社群的核心不滿,也是推動分離課稅改革的主要動力。

成本基礎方法:僅兩個選項

日本僅允許兩種加密貨幣成本基礎計算方法,均受國稅廳(NTA)指引規範。美國常用的 FIFO、LIFO、HIFO 或 Specific Identification 在日本均不適用。

總平均法(総平均法)— 預設

總平均法是 NTA 的預設計算方法。在此方法下,您通過將年度內取得的特定加密資產的所有單位的總取得成本(加上期初庫存)除以持有的總單位數來確定成本基礎。公式為:

單位成本 =(期初庫存價值 + 年度總購買額)÷(期初庫存單位 + 年度總購買單位)

此方法的一個關鍵限制是,在 12 月 31 日之前無法確定成本基礎,因為計算取決於全年的所有購買。12 月的每次購買都會改變 1 月處置的每單位成本。

移動平均法(移動平均法)— 選擇性

移動平均法在每次個別購買後重新計算平均成本基礎。這提供了在每次處置時即可確定的即時成本基礎。但選擇此方法需要向當地稅務署提交通知書(届出書),一旦選定,至少鎖定三年才能切換回來。

移動平均法通常受積極交易者青睞,因為它允許他們在年度內任何時刻知道確切的成本基礎,而非等到年末。

¥200,000 免稅規則

薪資所得者(給与所得者)年度雜項所得合計 ¥200,000 或以下者,免於提交所得稅申報表。此豁免對利得較小的休閒投資者意義重大。但有兩個關鍵注意事項:

  1. **此豁免僅適用於國稅。**無論金額多少,您仍需向市町村役所提交住民稅申告。
  2. 豁免適用於總雜項所得,不僅限於加密貨幣。如果您有其他雜項所得來源(自由職業、外幣利得等),它們與加密貨幣利得合併計算此門檻。

NTA 申報工具和記錄保存

NTA 提供專用的 Excel 計算表(暗号資産の計算書),專門設計用於計算加密貨幣利得。這些試算表實現了總平均法和移動平均法,並在 NTA 網站上每年更新。

納稅人必須維護每次取得和處置的記錄,包括日期、數量、交易時的日圓價格、對手交易所和交易類型(購買、出售、交換、用於購買商品/服務的支付)。NTA 已聲明幣幣交易是應稅事件,使用加密貨幣購買商品或服務亦然。

日本國內交易所被要求在 1 月 31 日前向客戶發行年度交易報告書(年間取引報告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根據 CARF(加密資產申報框架),日本交易所還直接向 NTA 申報客戶交易資料,NTA 然後與全球其他參與稅務機關分享。

分離課稅改革:55% 降至 20.315%

日本加密貨幣課稅中最重大的發展是正在進行的立法推動,將加密資產從雜項所得重新分類為分離課稅類別(申告分離課税),固定稅率 20.315%。

改革時間表

改革通過具體的制度里程碑逐步推進:

  • 2025 年 12 月 10 日:金融廳(FSA)工作小組發布最終報告,正式建議將加密資產從「支付工具」重新分類為金融商品取引法(FIEA,金商法)下的「金融商品」。
  • 2025 年 12 月 19 日:自民黨(LDP)FY2026 稅制改革大綱確認了分離課稅的方向,承認當前累進稅率相對於其他金融工具造成了過度負擔。
  • 2026 年 1 月 1 日:CARF 在日本生效,交易所開始向 NTA 申報詳細的交易資料 — 這是任何放寬稅務待遇的前提基礎設施。
  • 2026 年國會會期(預計):FSA 預計將 FIEA 修正案提交國會審議。
  • 2027 年(預計):FIEA 修正案頒布,交易所、稅務系統和監管基礎設施有一年的準備期。
  • 2028 年 1 月 1 日(預計):20.315% 的分離課稅對符合條件的加密資產生效。

20.315% 的含義

擬議的 20.315% 固定稅率與日本現有的上市股票和證券課稅一致。分解為:

  • 15% 國稅
  • 0.315% 復興特別所得稅(復興特別所得税,徵收至 2037 年用於東北地震復興)
  • 5% 住民稅

虧損結轉:重大變化

在當前的雜項所得分類下,加密貨幣虧損不能結轉或與其他收入類別抵銷。如果您一年交易加密貨幣虧損 ¥10,000,000,下一年利得 ¥10,000,000,您需就全部利得繳稅,前一年的虧損無法獲得減免。

分離課稅改革將引入三年虧損結轉規定(繰越控除),使加密貨幣與股票交易虧損的處理方式一致。僅此一項變化就可能顯著降低經歷年度間劇烈波動結果的活躍交易者的有效稅務負擔。

關鍵限制:僅限「特定暗號資產」

分離課稅稅率僅適用於特定暗号資産 — 在日本持牌金融服務業者(暗号資産交換業者)註冊的特定加密資產。截至 2026 年初,在所有註冊交易所中約有 105 種加密資產符合資格。

以下收入類型適用 20.315% 稅率,仍作為雜項所得按最高 55% 的累進稅率課稅:

  • 質押獎勵
  • 借貸/DeFi 收益
  • NFT 交易
  • 空投和硬分叉收益
  • 未在註冊交易所上市的資產的利得

此區別對 DeFi 使用者和 NFT 收藏者至關重要,他們在當前改革提案下不會看到稅負降低。

穩定幣和 JPYSC 倡議

日本的穩定幣格局正在快速發展。SBI Holdings 和 Startale Labs 正在開發 JPYSC,一種旨在符合 2023 年修訂版《資金決済法》的日圓計價穩定幣。三大銀行 — 瑞穗銀行、三菱 UFJ 銀行(MUFG)和三井住友銀行(SMBC)— 已獲得批准開始穩定幣試點計劃。

從稅務角度來看,不產生利得或虧損的日圓計價穩定幣交易(例如將 JPY 轉換為 1:1 穩定幣)通常不是應稅事件。但通過借貸或 DeFi 協議在穩定幣上賺取的任何收益仍為雜項所得。

Bitcoin ETF:尚未推出但即將到來

日本目前不允許現貨 Bitcoin ETF。現有監管框架將加密貨幣歸類為支付工具而非金融商品,阻止投資信託結構直接持有加密資產。

FIEA 重新分類 — 推動分離課稅改革的同一立法變更 — 是 Bitcoin ETF 獲批的前提。如果 FIEA 修正案如預期通過,日本最早的 Bitcoin ETF 批准可能在 2028 年到來,經過必要的監管準備期。財務大臣片山宣布 2026 年為日本的「數位元年」(デジタル元年),表明政府對加密貨幣市場基礎設施發展的強力支持。

日本市場:競爭對手和工具

日本加密貨幣稅務軟體市場由兩家主導:

  • Cryptact(クリプタクト):市場領導者,支援超過 100 個交易所,提供總平均法和移動平均法的自動計算。
  • Gtax:強有力的競爭者,與日本國內交易所深度整合,提供符合 NTA 的申報格式。

這兩種工具都專注於生成 NTA 要求的計算表和支援日本特定的成本基礎方法。dTax 提供多司法管轄區支援的國際覆蓋,對於在海外交易所交易或在多個國家持有資產的日本納稅人特別有價值 — 隨著 CARF 驅動的跨境申報在 2026 年開始,這種場景越來越常見。

常見問題

如果我的加密貨幣利得很小,需要提交報稅表嗎?

如果您是薪資所得者,年度總雜項所得(包括加密貨幣)為 ¥200,000 或以下,免於提交國稅申報表。但您仍必須向當地市町村役所提交住民稅申告。如果您是自營業者或有其他申報義務,無論金額多少都必須申報所有加密貨幣利得。

20.315% 分離課稅稅率何時生效?

根據當前的立法時間表,分離課稅稅率預計在 2028 年 1 月 1 日生效。這取決於 FIEA 修正案在 2026 年國會會期通過及隨後的一年準備期。改革僅適用於在日本註冊交易所上市的特定加密資產 — 質押、借貸、DeFi 收益、NFT 和空投仍將作為雜項所得按最高 55% 的稅率課稅。

在日本可以使用 FIFO 或 Specific Identification 嗎?

不可以。日本僅允許兩種成本基礎方法:總平均法(総平均法,預設)和移動平均法(移動平均法,需要提交通知並鎖定三年)。NTA 不認可 FIFO、LIFO、HIFO 和 Specific Identification。如果您在多個司法管轄區持有加密貨幣,請注意您的日本稅務義務要求使用這兩種方法之一,無論您在其他國家的稅務申報中使用什麼方法。

關鍵要點

  1. 當前稅率很高:加密貨幣利得作為雜項所得按最高 55% 的累進稅率課稅,無虧損結轉。
  2. 僅存在兩種成本基礎方法:總平均法(預設)和移動平均法(選擇性,3 年鎖定)。無 FIFO、LIFO 或 HIFO。
  3. 改革是真實的但非立即:20.315% 分離課稅稅率預計在 2028 年 1 月 1 日,取決於 FIEA 修正案通過。
  4. DeFi 使用者不會從改革中受益:質押、借貸、空投和 NFT 即使在改革後仍為雜項所得。
  5. CARF 已生效: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日本交易所向 NTA 申報,NTA 在國際間分享資料。
  6. 按時申報:截止日期為每年 3 月 15 日。NTA 提供 Excel 工具,dTax 等第三方軟體可幫助在多個交易所和司法管轄區間自動計算。
最後更新: 2026年3月15日
問 AI 加密貨幣稅務問題